更新时间:06-26 (翔子)提供原创文章
摘要:在营改增背景之下,我国地方税体系受到极大影响,本文从房地产税发展方向出发,分别依据税基的宽窄和税率的高低制定了四种改革方案:窄税基低税率、窄税基高税率、宽税基低税率、宽税基高税率。并采用相对应的方法对四个方案下的经营性房地产与非经营性房地产的房产税收入规模进行了测算。测算得出在以上四种改革方向下,13.88%-、24.99%、-14.55%-、26.07%分别为房地产税收入在市县地方税收入总额中的比重,其作为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的条件还不成熟,而且短期来看,宽税基与高税率方案的现实操作性难度很大。所以,房地产税虽然是地方税收入的重要来源,不过短期内房地产税作为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的可行性较差。
关键词: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收入规模测算;地方税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1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1
1.2.1 国外研究-1
1.2.2 国内研究-2
1.3研究思路和方法-3
1.3.1 研究思路-3
1.3.2 研究方法-4
2 房地产税改革发展方向分析-4
2.1 房地产税征税范围的确定-5
2.2 房地产税税基的确定-5
2.3 房地产税税率的确定-6
2.4 房地产税可能的发展方向-7
3 房地产税不同发展方向的税收收入规模测算-8
3.1 窄税基房地产税收入规模测算-9
3.1.1 低税率水平下-9
3.1.2 较高税率水平下-12
3.2 宽税基房地产税收入规模测算-12
3.2.1 低税率水平下-12
3.2.2 较高税率水平下-14
4 房地产税作为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的可行性分析-14
4.1 从房地产税收入规模角度分析-14
4.2 从改革方案可行性角度分析-15
参考文献-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