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6-26 (翔子)提供原创文章
摘要: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日益增长,财政压力巨大,“营改增”的全面推广,直接导致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缺失,将制约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十分紧迫。本文通过分析比较构建消费税、资源税、“房地产税”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可行性,得出构建消费税、资源税为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不利于地方经济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构建“房地产税”为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虽无法在短期内完成,但已在进程当中可长期发展的结论。
关键词:地方税主体税种;消费税;资源税;房地产税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1
2 理论概述与现状分析-2
2.1相关理论概述-2
2.1.1 地方税划分的基础与依据-2
2.1.2 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概念与特征-2
2.2现状分析-3
2.2.1 地方政府财政现状分析-3
2.2.2 地方税主体税种现状分析-4
2.3 后“营改增”背景下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构建所面临的阻碍-6
2.3.1 税制设计混乱不清晰,“营改增”之后地方税主体税种地位不明显-6
2.3.2 税权划分不合理,地方税权相对弱-6
2.3.3 税收立法不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状况-6
3 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比较性分析-7
3.1构建消费税为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可行性分析-7
3.1.1 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正面分析-7
3.1.2 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负面分析-7
3.1.3 小结-7
3.2构建资源税为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可行性分析-8
3.2.1 资源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正面分析-8
3.2.2 资源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负面分析-8
3.2.3 小结-8
3.3构建房地产税为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可行性分析-8
3.3.1 房地产税现状-9
3.3.2 房地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正面分析-10
3.3.3 房地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负面分析-12
3.3.4 小结-13
4 构建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的思考与建议-13
4.1 优化计税依据,结合各地特点,紧跟时代发展-13
4.2 优化税权分布,强化地方税权-13
4.3 确定征收范围,逐渐扩大征收范围-13
4.4 建设完善管理系统,为进一步推广打好基础-14
5 结语-14
参考文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