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10-28 (韩教授)提供原创文章
摘要:随着我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要,政府预算公开势在必行,以预算公开实行对各级政府的约束,更好地推进民主化进程。近年来,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改实施,我国政府预算公开改革进一步加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预算在公开性上仍然存在诸多不足。本文以江苏省为例,重点分析江苏省政府预算公开性存在的问题,并就公开内容、形式、政府预算公开意识等方面给出一些改革建议,以提高预算公开性。
关键词:预算公开;地方政府;预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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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实行政府预算公开的依据-1
(一)实行政府预算公开性的理论依据-1
1.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委托-代理理论,要求政府预算公开-1
2.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论,要求政府预算公开-1
(二)要求政府预算公开的法律依据-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政府预算公开提供条件-2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为政府预算公开提供法律规定-2
3.其他规定推进我国政府预算公开的发展-3
二、江苏省政府预算公开情况分析-3
(一)预算公开内容不全面、不细化-4
1.政府预算公开内容不全面-4
2.政府预算公开内容不细化-5
(二)政府预算公开途径与形式不完善-6
(三)政府部门对预算公开的意识不强,预算公开不及时-7
(四)财政透明度指数在地方政府间也存在差距。-7
三、江苏政府预算公开改革的相关建议-8
(一)提高预算公开内容全面性,并细化预算公开内容-8
1.扩大预算公开的范围-8
2.细化预算公开内容-8
(二)拓宽预算公开途径,完善预算公开形式-9
1.预算信息公开途径多元化-9
2.进一步完善预算信息公开网络平台-10
3.重视“被动式”预算公开-10
(三)强化政府提供信息公开服务的意识,及时公布预算信息-10
1.提高政府提供预算信息公开服务的意识-10
2.确保预算信息及时公开-11
(四)重视地市级及以下政府预算公开-11
参考文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