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2-18 (皇家戏子)提供原创文章
摘要:我国的破产法07年实施以来,饱受着社会的争议。劳动债权的保护是破产法争议的焦点问题。破产法的在劳动债权上的问题还尤为突出,如何处理好企业破产时其他债权和劳动债权谁先受偿和如何受偿问题还是大家议论的焦点。本文结合了最新的司法解释和各大法学家对劳动债权的看法阐释对劳动债权优先受偿的必要性。
本文作者在本文中从法理角度粗浅的分析了劳动债权优先性的合理性也合法性,同时提出了自己的对破产法及其相关法律中对劳动债权的发展方向和相关建议。
关键词:企业破产法 劳动债权 优先受偿
劳动债权既是一项财产权,也是一项人身权。我国法律在秩序的保证下追求自由,同时保障的法律的公平性。作为具有人身性的劳动债权是法律公平性的最好体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目标。新破产法的出台是我国对劳动权利有效实现的一大进步和发展,但是由于多方面的限制和挑战,破产法中队劳动债权还有存在着很大的限制和不足,在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不断进行的过程中,法律和经济,政治的相结合的作用就越老越大。
伴随着完善的立法和不断地实践,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会走上一个法治的社会,劳动者最为国家的主人,其自身的权益能得到切实可行的保障。能够更好地发挥出劳动人民的创造思维,积极探索,谋求新的发展道路,为企业和自己的发展规划处一幅美好的蓝图。
最后,伴随着《破产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是颁布实行,我国的企业也在不断地步入正轨,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还是处在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法律、制度、经验还学要不断地学习和积累。经过岁月的沉积,我们一定会有更加合理,适用于国家发展的法律体系和法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