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10-23 (我的美女老师)提供原创文章
摘要:妇女权益的充分实现,需要国家保障、社会维护、个人努力三方面的有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要体现“保障妇女人权、适当倾斜立法”的精神,既要保障妇女的特殊权益又要对妇女权益给予特殊保护。
关键词:妇女权益保障法 调查 分析
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妇女权益问题制定对策,如妇女的参政问题、妇女的劳动权益、离婚妇女的财产权益问题、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性骚扰问题等,同时还突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保障性,即充分体现“保障妇女人权、适当倾斜立法”的精神。众所周知,《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本质上就是妇女人权保障法,因此,《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尊重和保障妇女人权、充分尊重和依法保障妇女人权、促进男女平等的实现,这不仅符合妇女的利益,而且符合全社会的利益,是社会和谐、健康、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和谐、健康、全面发展的巨大推动力。而倾斜立法,则是保障妇女人权的有效措施。在倾斜立法方面,我们认为《妇女权益保障法》主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保护妇女的特殊权益问题。考虑到妇女在生理上有别于男子,她们在参加物质生产的同时,还肩负着人类自身生产的重任,因而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某些不同于男子的特殊权益,如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的特殊权益,国家给予了充分的保护等;二是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问题,即如何采取措施使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在事实上实现,对基于性别歧视而受到侵害的妇女权益给予特殊保护,这是更为普遍和重要的问题,因此,《妇女权益保障法》不仅强调保护妇女的特殊权益,还强调对基于性别歧视而受到侵害的妇女权益给予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