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1-08 (心有所属)提供原创文章
摘要 近几十年,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各方面有了较大进步。然而由于利益结构的调整、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管控的疲软,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维权、泄愤、纠纷等群体性事件逐渐由非常态变为常态。地方政府在危机公关中有着重大的作用,他们往往可以疏导危机,引导社会舆论,同时维护自身形象。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在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地方政府危机公关意识薄弱、回应不及时、信息传播沟通不顺畅、危机公关机制不健全等,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亟待建立一套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沟通谅解为目的的危机公关方式。本研究主要从政府在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预处理、现场处置以及事后修复等危机传播策略着手,探讨如何运用危机公关策略,柔性解决群体性事件的政府传播难题,修缮官民关系,达到善治效果。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 地方政府 危机公关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绪论-1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1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1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2
二、维权、泄愤、纠纷等群体性事件的生成机理-3
(一)社会结构性压力导致“相对剥夺感”-3
(二)触发性事件的信息刺激是诱因-3
(三)非常态的传播机制引起群体极化行为-4
三、地方政府在处置维权、泄愤、纠纷等群体性事件中的不足及其成因-4
(一)基层信息公开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社会沟通和利益表达渠道-5
(二)尚未构建良性互动的政媒关系,缺乏舆情疏导的媒介生态-6
(三)地方政府责任主体不明确,缺乏危机公关专门机构及专员-6
四、地方政府在维权、泄愤、纠纷等群体性事件高发地和高发期的风险预警策略-7
(一)关注舆情、增大信息透明度、健全诉求反应机制-7
(二)把握舆情走向、构建舆情疏导的良性传播机制-8
(三)提高政府人员危机公关能力,建立完善危机公关管理协调机构-8
五、在维权、泄愤、纠纷等群体性事件中地方政府的现场处理方略-9
(一)建立综合应急机构与预警—传达—处置机制-9
(二)增强司法调解的力度,提高基层处理效能-10
六、地方政府在维权、泄愤、纠纷等群体性事件之后的形象修复策略-10
(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坚持舆论引导,重塑社会信任和认同感-10
(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健全基层政府问责机制,加强民主监督-11
七、结束语-11
参考文献-13
致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