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8-11 (香香巴拉)提供原创文章
内容摘要:目前通过加强环境污染犯罪的刑事立法来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各国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由于我国污染环境罪刑事立法的缺失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治理, 所以,很有必要对该罪进行立法完善。本文立足环境污染的现状,指出该罪的立法缺陷,在借鉴国外优秀立法的基础上,对该罪的刑事立法提出完善建议。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全文研究的基础与背景,着重概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为下文的论述设定了语境。第二部分从四个方面谈我国污染环境罪的立法缺陷,如存在单一罪名规制范围过窄,客观方面存有争议,主观罪过规定不明,刑罚处罚轻且方式单一等问题。第三部分通过借鉴域外优秀立法,得出对我国刑事立法的启示。第四部分是该罪的刑事立法完善。在分析了我国立法的不足的基础上,对该罪的刑事立法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 污染环境罪 立法缺陷 立法完善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我国污染环境罪的概述-1
(一)污染环境罪的立法沿革-1
(二)污染环境罪的立法解读-2
(三)污染环境罪的构成分析-2
二、我国污染环境罪的立法缺陷-3
(一)不应聚合规定为一个罪名-3
(二)犯罪主观罪过规定不明确-3
(三)缺少特殊规则原则的适用-4
(四)处罚的对象仅限于实害犯-4
(五)刑法处罚过轻且方式单一-5
三、域外污染环境犯罪立法及启示-5
(一)域外污染环境犯罪立法-6
(二)域外污染环境犯罪立法对我国的启示-6
四、我国污染环境罪的立法完善-7
(一)立法模式的完善-7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完善-8
(三)犯罪主观方面的完善-9
(四)法定刑设置的完善-10
参考文献:-12
阅读资料:-13
谢 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