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4-29 编辑老师:佚名
雾霾调查中呈现出的新闻专业主义,在新媒体的网络环境下,容易呈现两个极端的发展态势:一是对新媒体环境把握得当。这种情况能更有助于反映民意,监督社会问题,行使媒介权利;二是新闻报道前期的准备不足、采访不到位、信息搜集不全面等等,进而影响到客观性和真实性。这种情况下,网络平台反而会成为网络谣言的助推器,媒体或者个人的公信力将受到严重打击。可见,新媒体时代,如何秉承、丰富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内涵还面临着不小的挑战,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 公民新闻兴起冲击媒体人的报道权威
随着自媒体的不断发展,网络因其匿名性、交互性等特点成为一个庞大的信息集散地。传统媒体时代,由于传播平台的唯一性,信息资源的接近性等因素,间接赋予了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者在新闻报道方面的权威性;而在新媒体环境下,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闻信息的发布平台多样化,网站、微博、论坛等各种网络渠道为普通网民成为信息发布者提供了捷径,公民新闻兴起,传统媒体平台的优势渐渐消失,媒体人报道的权威性受到冲击。
发生于2012年8月26日的陕西省“表哥”事件,就是由一张微笑照片引发网友后续“人肉”,不断追问、质疑,最终倒逼陕西省纪委认真调查当事人问题。该事件除了反映公民新闻的强大力量之外,也间接暴露媒体人在此类事件中的尴尬处境:当新闻报道的时机被网友抢占并赢得舆论支持后,此时,大多数媒体人被迫扮演追踪新闻走向,推动事件发展的辅助性角色,受众不再完全依赖媒体人的新闻报道,传统媒体时代,新闻报道的主导角色不再为媒体人所特有。这种现象揭示了在新媒体时代,媒体人面对信息资源和传播渠道的平民化,对深度报道和新闻时效性的把握失准。
2.新闻伦理边缘化
新闻伦理,通常会被理解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但这仅仅是该理论内涵的一个层面。事实上,新闻伦理实质上与媒体人的道德意识、理性以及责任感密不可分,其外在表现为新闻媒体的价值取向,正确的价值取向有助于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和谐。
传统媒介机构自负盈亏,网络媒体的异军突起,导致文化消费主义大行其道,很大程度上冲击了媒体人的新闻伦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媒体或网络团队受到自身经济利益的制约,在消费主义的影响下,大众媒介为了迎合部分受众的阅读心理,将新闻内容作为受众的“消费品”进行“出售”,为了赢得利润,呈现出诸如“纸陷包子”等越来越多虚假、娱乐化的新闻报道。借助于新媒体强大的传播功能,文化消费主义甚嚣尘上,媒体放弃了原有的批判精神,偏离了客观性原则,这种娱乐性的消费,加快了新闻专业主义的消解。
3. 网络舆论的情绪化影响新闻客观性
新媒体时代赋予了每个网民表达意见的途径,同时也承载了强大的舆论力量。较之传统媒体时代的舆论效应,网络舆论造势更大,一经发酵,煽动性更强,不少媒体人在面对声势浩大、带有情绪性的网络舆论时,极易产生倾向性,以某种声音的代表生产新闻报道,影响新闻客观性。
报道新闻事件时,在情绪化,特别是带有强烈道德审判意味的网络舆论中,极易丧失对新闻事件本身的事实判断,尽管一些重大事件能在网络和媒介的推动下成为公众的焦点,但在此过程中,稍不留心,媒体将丧失其公正、客观、真实的职业态度,正如在“李双江之子涉案的报道中”,在法庭还未作出判决之前,最初,网上舆论几乎一边倒地“骂李”,媒体也跟风对李某的经历做了详细的曝光,如一篇题为《因父之名:一个星二代的成长与堕落》,对涉案李某的童年经历不惜笔墨,大肆报道。这种报道立场欠妥,严重违背了新闻专业主义的客观中立原则。
这种类似“网络舆论审判”的现象,通常会使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从最初的被动回应转变为主动迎合。近几年来,在城管与商贩发生争执的事件报道当中,为吸引读者注意,各大网站的新闻标题往往采用带有情绪化的字眼:“城管殴打孕妇、城管抢东西、城管打人遭千人围观”,结果使读者在未了解事件前,就介入了主观情绪,从而影响对事实的判断。发生在2013年12月2日的老外撞倒中国大妈事件,不到一天,媒体和网络舆论都经历了非常戏剧性的态度转变。可见,一些特定的新闻事件已经被套上了某些固定的标杆,一旦类似事件发生,不待事实真相完整呈现,即刻就是口诛笔伐。缺乏理性的媒体在情绪化的网络舆论下极易跟随“沉默的螺旋”中的大多数来站队,由此,背离新闻专业主义的客观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