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2-26 编辑老师:佚名
晚清的留学活动是在列强的炮火轰击之下,由国内先进的知识分子推进的。因此,其留学活动从制定到实施仅仅只有短短的数月时间。如此仓促而又短暂活动,使得清政府在对留学生的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
1、在管理制度方面,严格限制留学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清政府在各个方面对留学生严加管理或者规范,如同对待一个不涉事事的幼童一样。从一开始的设置驻洋监督,到后来的监督。在外学习的留学生始终处于一种时刻被督促或者监督的状况。他们在国外的一举一动,大至学习,小至生活,都处在清政府的时刻监督之下。例如游学生监督处如果认为学生的住宿不合适,即可限令学生迁移。对于赴美留学的幼童,清朝还特别规定他们“不许入籍外洋”[3中国史学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一一洋务运动》第5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56页。]3。1910,制定规定禁止留学生与外国人结婚,违者毕业没有证书和回收学费。
2、严格限制留学生的专业学习,尤其是转学和升学的办理。
根据清政府的有关的留学制度,留学生的转学事宜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完成的。“这种状况也显然不利于留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天赋,也肯定会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水平。”[4靳春泓:《晚清留学制度演变考察》(西北大学硕士论文)2003年4月,第45页。]4学习的兴趣对于学生的个人发展至关重要,而严格限制学生的专业学习则不利于其自身的发展和专业知识掌握的全面性。在中国接受了一定教育的留学生在西方的学习或许不尽如人意,转学和升学的办理有利于他们更好的发挥自身的特长。但清政府却没有这样做。
3、留学生的考核与录用制度也相应的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由于在整个留学生的考核以及后来的录用过程中始终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指导方针,因此其必然缺乏一定的公正性以及稳定性,从而产生种种弊端。在考核内容上参杂着不同程度的中学和西学,甚至于中学的成分仍然占据这首要的地位。而已经明文规定的考核和录用制度也经常遭受认为的破环,充分展示清政府的人治的色彩。例如“1906年10月学部举行第二次归国留学生考试时,有两位参加考试的留学生所习科目是牙科,时值庆亲王奕励当国,领袖军机,认为进士头衔,何等尊贵,只宜授给“读书人”。他认为牙医属于方技,列入九流,纵勉予功名,赏给举人足矣。”[5 陈学拘、田正平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留学教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70一71页。]5由于恭亲王的个人干预,而否定了一项已经明文规定的法令。而真正能够通过考试的人才也并不能够在晚清政府中真正的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在封建官制的影响下,留学回国的留学生经常被授与翰林、内阁中书、知县等官职,实在是学非所用,浪掷人才。这其实是传统封建教育思想“学而优则仕”的桎梏。”[6靳春泓:《晚清留学制度演变考察》(西北大学硕士论文)2003年4月,第46页。]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