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4-02 编辑老师:佚名
课题研究现状:
以前的研究者关于媒体对儿童与社会的影响做了相关的研究,大多是围绕媒体对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能力培养、社会化发展和对整个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而展开的相关研究。
一、媒体与儿童身心发展之关联
1、媒体与儿童身体的生长
杨金兰(2014)在其研究中认为现在很多少年儿童的生活方式已经变为一种“插电”式的生活方式(plugged-in lifestyle) ,即他们的童年娱乐、生活和学习的各种方式都离不开游戏机、电视、电脑、手机这些需要插电使用的电子产品和媒介,而离外部的自然环境和现实世界越来越远。这样的生活方式对儿童的健康和发育不利,容易导致肥胖症、视力水平低和颈椎、腰椎、肩周方面的疾病问题。[4]
2、媒体与儿童安全感的建立
每个人都有安全感的需要,而不良的亲子关系和物质的缺乏都会影响安全感的建立,反之,安全感的缺失也会影响亲子依恋的建立、对物质的需要甚至是个人的行为。况泉 徐东(2014)两人在研究中提出当父母忙于工作将孩子交给电视,电视满足了儿童放松、逃避现实、情绪刺激的需要和实现交往诉求、快乐诉求和现实性的需要,同时也阻碍了亲子依恋的建立;幼儿进而会从物质需要方面来满足自己心理上的安全需要,如果父母一味的满足,会造成儿童对物品强烈的占有欲;当儿童的安全感得不到满足,加之幼儿的好模仿和辨别力差,会对电视节目中的暴力和攻击情节不加选择地接受与内化于自己的暴力和攻击行为。[5]
3、媒体与儿童想象力的培养
李维(2004)在其研究中提出,就儿童的想象力而言心理学家的研究发现,(1)儿童看电视时间越长越不会拥有想象的伙伴(2)长时间沉迷电视的儿童,特别是喜欢看动作片的儿童在需要想象力的游戏中表现也比较差(3)看电视会影响儿童的创造力,使得他们只知道物体的常用属性,而不晓得其它的特殊用途。[6]
二、媒体与儿童阅读能力之关联
张娜 韩月华(2013)两人在其研究中提出阅读可以培养个人的分析、思考和想象的能力,培养个人的耐心与自信心以及对阅读信息的接受和拒绝的能力,而电视、电脑等电子媒介的普及和其生动形象的画面冲击,儿童更多地选择观看而不是阅读,从而失去了通过阅读培养的语法、拼写、分析、思考和想象等能力的锻炼机会。[7]
三、媒体与儿童社会化发展之关联
1、媒体与儿童社会化表现及行为
赵东倩(2007)在其研究中指出,电视传媒的信息只有广度而没有深度,幼儿由于自身缺乏自制力很容易迷失,从而导致幼儿理性思考能力的降低和感性思维的畸形增加。加之幼儿缺乏判断力,长时间沉迷于电视很容易混淆现实世界与图像世界,从而难以将二者进行合适的区分。同时,父母将幼儿交给电视,让电视成为孩子的“保姆”,不但拉远了父母与孩子的距离,不利于良好的亲子关系的建立,而且导致幼儿更倾向躲避在自我的环境中而不是向外界寻求支持和帮助。[8]
吴燕(2008)则认为较早和较多接触媒介的儿童比那些生活在环境闭塞中的儿童社会适应性强,其生活适应性和应变能力都比较强。儿童学习利用各种媒介收集、整理、交换、共享、保护信息,而且有意义的正面传媒信息能帮助儿童获得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培养和发展其独立性和创造性,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向社会所期望的角色过渡。[9]
杨金兰(2014)在研究中指出儿童长期使用电子媒介也会造成一些态度和心理上的问题,如缺乏耐力和毅力,难以集中注意力学习和工作,心理上难以得到满足,产生孤独感和忧郁情绪,甚至导致抑郁症。正如尼尔﹒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中指出,“电视的时代”是“没有孩子的时代”,孩子表现的行为基本上都是“小大人”的,这明确提出了电视等电子产品和媒介对青少年的社会化带来的畸形影响。[10]
2、不同媒体的内容与儿童社会化表现及行为
有学者指出,媒介对儿童的影响是媒介传播和儿童自身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儿童自身条件中的8个因素影响着媒介对儿童的作用,如性别、年龄、智力水平、人格特征、儿童居住地、父母影响、儿童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班级关系,所以媒体对于儿童的影响在不同的条件下是不同的。[11]
除了无法改变的儿童自身的条件,媒体的不同内容也对儿童的社会化发展产生了不同的影响。董少梅、韩愈(2014)两人在其研究中指出,心理学认为需要是客观存在的,它会随着满足需要的对象的不断扩大而增加。随着近年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不断普及,当这些电子媒介作为现实生活中的“需要”时,加之儿童的身心发展的需要不同、生活环境和客观现实的不同,会造成儿童不同的媒介需要,进而产生不同的媒介接触行为。[12]
孙珊珊、刘坚、朱丽(2010)三人在其研究中结合媒介的特征和儿童的心理需求,提出手机媒介迎合了儿童的知识、娱乐需求,手机的便携性、海量的信息量、信息的高互动性及兼备了电子词典、游戏机、电脑上网多种功能使其满足了儿童知识和娱乐的双重需求;手机媒介满足了儿童生活中的情感需求,而网络世界的虚拟性、间接性、平等性和不受时空限制性满足了儿童心理需求的一种“平等”的传播关系,同时手机媒介为儿童提供了表达自我观点的空间。[13]
辛井江(2015)在其研究中将电视节目按类型分为两大类共四小类,从电视媒介的不同内容方面分析电视对幼儿社会化的影响。在成人电视节目中,由于儿童好模仿的天性,打斗类的电视节目会造成学前儿童暴力、冷漠的性格,不利于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由于性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和诱惑力,加之幼儿辨别能力弱,在观看言情电视节目时很容易不加选择地吸收,从而导致幼儿性心理早熟,继而引发性格、心理扭曲及性别角色混乱甚至易位。在儿童电视节目中,3至6岁的幼儿处于前运算阶段,能运用表象进行思维活动,进行延迟模仿,所以有些儿童会模仿动画片的某些情节,从而形成错误的自我意识;越来越火热的儿童娱乐综艺节目中有些内容过度成人化,会造成儿童思想早熟、行为老练等现象不利于儿童纯真健康的成长。[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