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29 编辑老师:佚名
从郭美美事件以来,以红十字为代表的慈善组织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公众的质疑,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下滑。雪上加霜的是,本该代表公益性的慈善组织将慈善活动沦为了商业活动,在为自己追求私利的同时损害了捐赠者的权益。慈善组织私益化主要表现为慈善组织自身的异化,慈善组织脱离了最初公益性本质,和商业机构上演“与狼共舞”的表演,成为压垮公信力的最后一把稻草。这种自我异化是慈善组织发展的否定形式,是马克思辩证法中否定的环节,是质变的必然准备。然而,如果不加以防范,这种异化就会如幽灵一般缠绕在慈善组织上,改变慈善组织公益性的本质,将中国蓬勃发展的慈善事业扼杀于摇篮之中。因此,一方面,我们要认识到慈善组织私益化的危害,另一方面,也要重拾慈善的本质,积极防范,让慈善回归到公益化的本质,促进慈善的质变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后,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由此带来的贫富差距扩大是市场经济不可避免的产物。尽管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分配方式,但是仍然难改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局面。之后国家通过税收等手段实行国民收入再分配,但光靠行政力量也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于是各种各样的慈善组织应运而生。慈善组织作为弥补国家再分配不足的手段,在改善民生,救助病患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也非常重视慈善组织的建设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然而,自郭美美事件以来,人们对慈善组织信任降至冰点,慈善组织私益化问题被搬上台面,越来越多的违规行为被媒体曝光,由此引发了慈善信任危机。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出台时,再次掀起了人们对慈善组织行为的热议,尽管学者对慈善的讨论与发表的相关文献较多,但是大多是从大概念的公信力角度来切入,或者将慈善作为一个整体来讨论,详而不细。本文试图从更小的私益化角度切入,探讨私益化如何影响慈善组织的慈善行为与公众对慈善私益化的看法,从而提出解决的对策,为慈善组织建设提供理论性的指导,促进慈善组织更好地发挥公益化的宗旨。
(一)概念界定
1.慈善
百度百科中对慈善的解释是“对人关怀而有同情心,仁慈而善良。”①此外,它明确了慈善应该是一项活动。在我国,慈善还被赋予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加以弘扬。在活动过程中,慈善应该是一种公平自愿平等的行为,不仅包括金钱,还包括其他方面让受助者得到应有的帮助。
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慈善作为一种社会稳定器,在阶级冲突中起到了极大地缓冲作用。从英国的《济贫法》开始,到后来的《新济贫法》,再到之后的社会保险法律,都或多或少带有慈善的目的。从工业革命开始后的两极分化造成社会财富不均,慈善作为一种再分配机制,对资本主义的自我完善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可见,慈善可以缓冲社会矛盾,是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带领人民走向社会和谐的手段。
2.慈善组织
慈善组织在学者的定义中,是“以慈善为目的对他人进行帮助的非营利组织。”
②但是中国的法律一直没有对慈善组织进行权威性的界定,直到 2016 年 8 月 31 日,继全国人大《慈善法》颁布后,民政部门又发布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规范了慈善组织的认定。概括而言,慈善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的社会团体。除了慈善的概念,慈善组织也有组织的品性,“组织需要依据法律建立,并且具有明确的目标(此处指的是服务于公共利益或弱势个人)与成员角色,实施主体是民间团体或个人而不是政府机构的一部分,拥有自主决策的管理委员会,具有不受外在因素控制的内部管理程序,且利润不在成员之间进行分配,从而实现公益性的最终目的。”
(二)慈善组织分析
1.慈善组织特征
根据上述概念,可以看出慈善组织最大的特征是非营利性。现实中,非营利性一旦被僭越,慈善活动的宗旨就会扭曲,慈善组织性质就会发生异化,将慈善作为幌子为自身敛财,或者达到其他的非慈善目的。
2.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公信力,是指让公众信服的力量。这在慈善组织中是尤为重要的,因为慈善捐赠与受捐者彼此互不相识,捐赠者要获得受捐者的完整信息的成本很大,这就导致了慈善组织作为一个中介团体,需要完成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的对接,达到慈善公益性的从图中可以看出,公信力是慈善组织与公众的纽带,是维系慈善组织存在的土壤,也是衡量其筹款能力的决定因素。大多数人没有能力去做慈善,只能通过慈善组织平台来完成自己的公益活动,这就需要对慈善组织足够的信任,才会对慈善组织投予物资支持。基于上述的理解,笔者把公众看做社会捐献的主体,慈善组织作为客体。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公信力相联系,公众与慈善组织实质是上商业意义上的契约关系,公众将物资捐献给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必须用得到的物资去救助他人,做应做的事情,这是一项约定。“正因为如此,唯有慈善组织真正做到了公益化,公众才会对慈善组织产生信任感,才会有源源不断的物资,形成良性循环。”①如果慈善组织陷入私益化的泥潭不能自拔,违背自身的宗旨,势必会丧失公众的信任,最终造成郭美美事件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