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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监察制度不同以往,是在汲取了唐宋元三个朝代的经验之后建立起来 的,而且结合了明朝当时的社会情况,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一)广开言路,沟通上下的必然要求
明代的创立者以及之后的皇帝都非常看重信息的有效传递。朱元璋一直信 奉:“治国之道,必先通言路,言犹水也,欲其长流,水塞则众流远遏,言塞则 上下雍蔽”。[2]而御史巡按制度的建立,就充分说明了御史制度沟通中央与地方 的信息传递功能是有必要的。
第一,巡按御史将巡察地方时出现的异样、灾害等及时向上呈报,使朝廷能 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减轻损失。比如在洪武年间,御史辛彦德巡按路过彭泽, “闻民间岁歉,官吏不以时存恤,至有餐及儿女者,还奏之”。[2]朱元璋知道后 便命令发粮食赈灾,并对彭泽的知县进行杖责。永乐时,巡按御史魏源在陕西考 察,遇到西安发生很大的瘟疫。他经过调查发现:陕西各官府粮仓储存的粮食还
有很多,足够维持十年的供给。于是上书给永乐,说现如今百姓因发生瘟疫而妨 害了农事,请求减免税赋。永乐皇帝听从了他的请求。永乐十一年(公元 1413 年),福建巡按赵生报告说 5 年里因鼠疫死了五千多户人,成祖即命户部除之, 稳定了灾民生活,减少了动乱因素。
第二、可以使地方上的行政的弊病与官员的懒政及时得到解决。永乐十九年 (公元 1421 年),河南发生大水灾,百姓妻离子散、流离失所。此时地方官不但 不加以体恤,反而加重赋税,贪污税款,中饱私囊,人民苦不堪言。[2]御史王彰 巡按河南,“奏黝贪刻者百余人,罢不急之征十余事,招复流民,发凛贩贷,多 所全活”。
第三、对地方的其他情况进行了解,并针对各类情况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 为中央的行政决策提供依据。明代巡按御史的监察内容繁杂,包括了经济、政治、 军事、司法等各个方面。御史通过深入实地的考察,可以随时掌握各地的真实情 况并迅速的上报中央,毫无疑问可以为中央的行政决策提供可信的依据,也可以 为统治者调整自己的方针政策提供相对较为可靠的建议。
(二)整顿吏治与恢复社会经济的要求
由于朱元璋特殊的出身及经历,他对下层群众的生活状况极为了解,同时也 充满着对贪官污吏的痛恨。所以他能深刻的意识到一个合理的监察制度的重要 性。因此他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农民的需要,因此他把监察御史 作为上级与地方沟通的渠道,这样不仅可以避免贪官污吏谎报情况,还可以直接 有效地解决地方出现的贪腐问题,避免地方官一手遮天。比如,御史直属中央管 理,不受地方官员的约束,可以直接向皇帝陈述地方的贪腐情况。
(三)巩固君权,强化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需要 朱元璋指出,朝中政权不实,宰相专权,奸臣当道是元朝灭亡的又一主要因
素,由此产生了“内轻外重”的状况。朱元璋有着很强的权力欲,坚决杜绝类似 情况的发生,他采取各种措施牢牢掌控住统治大权。如多次严规刑罚,大肆屠杀 功臣宿将等,这主要源于太祖的疑忌之心,担心其有朝一日谋权篡位。而且,在 当时,激烈的斗争还存在与统治阶级的派系之中,尤其以淮西派和浙东派之间最 为突出。这就更加引起太祖的猜疑。在这种背景下,朱元璋建立起“无人不监、
无事不察”的体系,对所有官吏尤其是对朝廷屡建功勋的重臣进行严密的监察和 控制。[3]
朱棣发起了靖难之变,代替朱允文炆继承王位,称号“明成祖”严重挑衅了当 时封建社会的传统思想,以此同时,前期留下的忠于朱允炆即建文帝的臣子对他 的执政观念也持有反对的态度。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为了稳定民心,巩固王位, 成祖恢复了监督机制、机构,并不断完善。[4]为了有力的采取监督措施,设立了 东厂,其职责主要对朝內官员和锦衣卫进行监督,不仅加强了锦衣卫的势力更起 到互相制约的作用。wWw.EEelw.cOm元末明初,成就太祖和成祖,突出表现为,他们逐渐强化了 监督机制,从而稳定了当时的朝政。[5]
到明代中期,明英宗朱祁镇信任太监王振,使以东厂为代表的宦官权力进一 步扩大,而名相张居正则将文官集团的权力发扬至顶峰。明中后期的皇帝们要么 沉溺玩乐,要么就是在文官权力、宦官权力以及皇权之间不断的寻找平衡点。而 御史所代表的监察机构,既与东厂等情报机构有监察职能的重合,其直接汇报人 是皇帝本人,本身群体又多为文官出身,这就使得御史群体既可以是这三种权力 中任意势力的同盟,又可以有效的对这三种权力进行一定程度的打压,所以导致 御史群体成为三种权力的争夺焦点。这种争夺发展到到明后期,御史群体便完全 沦为权力打击工具。无论是魏忠贤的乱政还是东林党的祸乱,御史都已脱离原有 监察、沟通的职责范围,开始沦为打击异见政敌的喉舌。
结语
明代的统治者根据历史上采取的监督手段总结了经验,依照当时的政治背 景,加强了御史制度,并随着时期的不断推移,扩大了其职权的管理范围,有利 于皇权的稳定,明代的监察制度是历史发展以来最完善,成效最大的监督手段, 其涉及范围广,监督范围从中央扩展到地方,它们相互监督,互相制约,形成了 严谨的监督机制。
御史权力的存在显然对打击社会不良行为,稳固国家政权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但是,由于经济的不断进步,皇权的不可逾越,御史权力不断的扩深对当地 的政治产生了不利影响。首先,其阻碍了地方机构职权的发挥;然后,会造成御
史之前,御史与官民之间的勾结,容易造成官场的腐败和监督信息的不真实,因 此,明朝中后期,地方政治严重腐败。
监管机制在明代前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在中后期,随着经济的发和 社会氛围的变化,监管机制徇私舞弊的现象逐渐出现,加深了明代的腐败。因此, 监察制度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改变而进行升级、变化,否则不但不能 成为有利的监察手段,反而会变成权力腐败的斗争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