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2-20 编辑老师:佚名
作为一个名词来叙述,隶书最早是以文字的使用对象及其在当时文字中的地位而得名。从已有的文献记载来看,隶书之名最早见于东汉初班固所著《汉书·艺文志》:“是时始造隶书矣,起于官狱多事,苟取省易,施之于徒隶也。”[ (汉)班固《汉书·艺文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后有许慎《说文解字·序》:“秦烧灭经书,滌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取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汉)许慎《说文解字·序》,中华书局,1976年。]许慎之言与班固所述之意近同,指出隶书产生的时间为秦,原因是“官狱多事”“官狱职务繁”,是“苟取省意”“以取约易”的结果。之所以有“隶书”之名,其主要是因为隶书的使用对象“施之于徒隶”。“隶书”传为程邈所制,南梁·庾肩吾《书品》:“隶人下邳程邈所作。”[ (南梁)庾肩吾《书品》,收于《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宋《宣和书谱》:“秦并六国,一天下,欲愚黔首,自我做古,往往非昔而是今。故以李斯变小篆,以程邈作隶文。”[ 《宣和书谱·叙论》中《隶书绪论》,收于《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南朝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秦狱吏程邈,……,名书曰隶书。”[ (南朝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收于《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从中可以得知,当时作为“徒隶”的程邈造一种书体并将其命名为“隶书”是可以成立的。因此最早的隶书名称的含义是比较狭窄的。班固所言之“隶”是与“官司刑狱”之吏以及罪犯直接关联的。
秦统一文字后,繁复难写的小篆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文字使用的要求,简约流便的隶书得到了官方承认,隶书在当时作为一种新字体,主要功能是为了辅佐篆书来进行使用的。从卫恒《四体书势》中“隶人佐书”可见端倪[ (西晋)卫恒《四体书势》,收于《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其中“佐”为附属、隶属之意。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列新莽“六书”,四曰佐书[ (汉)许慎《说文解字·序》,中华书局,1976年。],并训“隶”为“附著”,乃附属、隶属之意。可见此时“隶”字的含义不仅仅只是班固所言的“刑狱”、“罪犯”相关的“徒隶”,也同时包含了辅佐、附属之意。“隶书”的名称因“佐”而得名也可以成立。辅佐、附属是针对当时小篆而言,表明这种字体是官府在处理日常事务时为了便捷所使用的文字,使用者为下层官吏和文人。根据其地位引申出附属、辅佐的含义,比最初的“徒隶”更加全面、深刻。两种含义看似对立,但内在却紧密相连。原有的含义依然保留着,而后引申的含义则在原有含义的基础上更准确地揭示出隶书在当时的地位。
作为一种书体,隶书起源于何时?
1975年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发现《睡虎地秦墓竹简》(图1),考证其书写时间为战国晚期至秦代初年;1979年四川青川县出土青川木牍(图2),其有明确纪年,书写时间为战国中晚期;1975年湖北江陵凤凰山秦墓中出土两颗玉印,印文均为“泠贤”,所用字体截然不同,一枚用正体篆文(图3),一枚为篆书俗体古隶(图4);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图5)大多为古隶字,考证发现其与上述秦简字体一脉相承。根据以上资料,表现出篆书俗体的真实面目,形体结构与书写方式都与当时的篆书正体有着明显不同:线条由圆转变为方折平直,字形结体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显现出横向发展的趋势,这些变化表明秦简文字已经演化为一种新的字体,虽然与篆书有明显的联系,残存着还没有完全蜕化彻底的篆书的痕迹,但已经明显体现出隶书的某些特征,反映出隶书初始阶段的面貌,带有隶书的原始性。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隶书早在秦始皇统一国家之前的战国中晚期就已经产生,若以后有更多文物资料出土,隶书产生的时间有可能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