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11-23 编辑老师:佚名
在历史的洪流中,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改变,人权也在发生着重大的变化,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发生中诸多问题,只有不断地完善不健全的法律制度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类似刑事错案的情况出现。讨论刑事错案的主要问题就是在发现错案的发生情况下,如何对案件进行救济。目前在刑事错案发生后一把存在救济存在两个维度的问题,一个是对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以及审判机关人员导致刑事冤假错案发生的后果的承担,另一个则是对冤假错案的被害人所受损害进行有效的补救。现今,我国是建立并健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积极完善对冤假错案被害人所受损害的补救是国家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经之路。所以在对待冤假错案的时候,不能只单纯地追查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还需要关注冤假错案的受害人,这不单单是刑事诉讼立法的基本要求,这还是法律制度必须承担的义务。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限制国家在刑事错案中免除责任的情形,扩大国家承担责任的范围,加快我国的法治进程,这对于我国加强法制建设是十分有利的。刑事冤假错案二维救济的概念,能够弄清楚国家对冤假错案被害人赔偿的责任要件,并在此基础上,不仅仅对我国司法机关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追责,并使冤假错案的补救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使得冤假错案受害热的基本权利得到保护。
设立刑事错案预防制度的时候,不能够只是单纯地效仿国外的有关法律规定,更要从现在的司法实践环境出发,顺应世界法制变革的潮流,设立中国本土化的法律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这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也是全体社会成员的责任。健全的法律体系、司法机关的内部自律以及民主、公正、文明的社会环境能够使得刑事错案的治理取得有效的成绩,给民众一个安心的法制环境。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法制社会中刑事错案的出现能够大量减少,全国人民共同构建法制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