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3-08 编辑老师:佚名
1、选题背景(含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及评价)与意义。
1)选题背景
科技的发展无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捷,我们的生活方式其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发展的程度。据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14年12月的85.8%提升至88.9%,随着手机终端的大屏化和手机应用体验的不断提升,手机作为网民主要上网终端的趋势进一步明显。”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微博和微信为首的自媒体平台正在以迅猛之势发展。截止2015年9月30日,微博月活跃用户数(MAU)已经达到2.12亿人,较上年同期增长48%。而在腾讯2015年7月中旬公布的2015年业绩报告来看,微信的用户总量已超过6.5亿,并且在智能手机用户中渗透率已达90%以上。
这些数据无不给我们一个信息:自媒体时代已经到来。在这个时代,公民可以随时随地地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事件发布到网络上;并且,即时发生的新闻可以迅速传播。自媒体方式的媒介,很大程度上实现和保护了公民的言论自由,让我们得以在一个包容的平台畅所欲言,积极地表达观点、抒发情感。但是,随之而来的侵权,是我们必须直面和解决的问题。《侵权责任法》第36 条第一款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用户涉及到利用自媒体侵犯公民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权利,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自媒体平台的发展,为我国反贪反腐,丰富公民生活内容与娱乐方式都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是,事有利弊,正如自媒体平台注册低门槛为公民进入自媒体简化了程序的同时,这种低门槛也可能导致公民对言论自由权利的滥用。对于涉及自媒体侵权的问题,不能只是简单地沿袭传统法律思维,而是要在言论自由和权利保护这两者之间取得新的平衡。在保证言论自由的基础上加强自媒体平台监管以及网民在这个言论自由的平台上加强自律、学会承担,是微时代我国所面对的新挑战。
2)意义
探索在言论自由下的自媒体侵权问题,有利于我们更清楚的区分侵权行为,提高公民的维权意识,使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此来达到言论自由环境下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权利的目的,立法并非意味着管制,相反,立法实际上是对自由言论的保护。我们要平衡地把握自由与法律间的界限。共同致力于创造一个洁净、文明的网络环境,实则是对言论自由的更高追求。
2、选题研究的方法与主要内容。
1)研究的方法
首先,使用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大量文献,了解自媒体的历史和现状,我国言论自由的现状。并通过自己的分析全面深入地归纳自媒体侵权类型、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等问题;
其次,使用案例分析法,通过列举典型侵权案例来分析自媒体侵权的现状,并深究其原因和解决方法;
最后,采用经验总结法,总结自媒体侵权的责任承担,并提出在使法律思维顺应时代发展的前提下,探索制定适用于自媒体平台的法律法规,以达到在自由和保护中取得平衡的目的。
1)主要内容
本文旨在探索言论自由环境下的自媒体侵权并致力于解决该问题,其中,列举出了自媒体侵权的具体类型,结合案例分析侵权行为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以期提高公民的维权意识,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一、引言
二、自媒体的定义
三、自媒体侵权的类型
(一)自媒体侵权的界定
(二)自媒体侵权的特点
(三)自媒体侵权案例分析
四、自媒体侵权的法律责任研究
(一)网络言论自由与自媒体侵权的冲突
(二)自媒体侵权的法律责任
五、结语
3、研究条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预期结果。
1)主要参考文献
[1]王璐,浅析自媒体时代的公众言论自由[J],中外企业家,2015(11).
[2]王瑞艳,自媒体时代微博侵权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渤海大学,2013
[3]范维,自媒体时代网络监督与新闻侵权的界限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2015(10).
[4]王永皓,“自媒体”时代的侵权——微博转发(评论)的著作权侵权法律分析[J],法治与社会,2014(28).
[5]吴瑛,虚拟空间的名誉侵权责任与言论自由保障[J],新闻大学,2010(4)
[6] 《“微博第一案”:司法界定言论自由边界》,载《正义网》http://www.eeelw.com/falv/66890.html
2)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文旨在解决言论自由环境下,公民滥用言论自由,突破法律界限,通过新兴发展起来的自媒体平台侵犯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问题。通过对法律责任的分析和立法的建议,希望还公民一个洁净、自由、积极的自媒体平台。
3)预期结果
希望此后自媒体平台能营造更积极,洁净的氛围,并希望此论文形成符合要求的本科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