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31 编辑老师:佚名
一、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论文题目:论我国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主要内容:
无权处分制度是民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的课题。这项制度涉及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法等多个领域。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在我国首次通过立法的方式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作出规范。然而,由于我国学界对无权处分的认识不统一,理论界和司法界均存在很大的分歧,这种状况不利于对有关案件的处理,以维护我国经济秩序的稳定。
本文应当从无权处分的性质分析入手,充分了解无权处分的功能,把握无权处分行使的可行性及实际运用中存有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分析、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通过研究形成个人的对我国合同法中无权处分诸问题的看法与观点。
本文重点研究以下三个问题:
(一)合同法中无权处分的性质
(二)无权处分行使的可行性
(三)我国无权处分制度的完善与建议
基本要求:
(一)了解国内外有关立法、理论研究状况,掌握国内同类问题的具体情况,从中发现有关问题并加以分析、研究。
(二)针对所提问题展开研究并提出个人的见解,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对策性强。
(三)论证充分、说服力强、观点和材料相统一,查阅中文文献十篇以上,外文原文文献一篇以上,应当是目前学术界普遍认可的中外学者所著,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文献主要为最近三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能够代表学术前沿的最新研究成果。论文格式要符合规定的标准,论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二、主要参考资料
[1] 葛云松.论无权处分[A].梁慧星.民商法论丛(第21卷)[D].香港: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1,201.
[2] 梁慧星.如何理解“合同法”第51条[A].梁慧星.民商法论丛(第15卷)[D].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223.
[3] 王轶.物权变动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59.
[4] 易军.论德国及台湾地区法上的无权处分制度——兼论我国“合同法”第51 条[A] .吴汉东.私法研究(第2卷)[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271.
[5] 王利明.论无权处分[J].中国法学,2001,(3):77-90.
[6] 孙鹏. 论无权处分行为—兼析“合同法”第51条[A].王利明主编.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无权处分[C].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7] 王轶. 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J]. 民商法学,2001,(9):40—44.
[8] 王利明. 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无权处分[M]. 北京:中国人们大学出版社,2003,75—76.
[11] 韩世远.无权处分与合同效力[N].人民法院报,1999-11-23(理论专版).
[12]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160.
三、进度要求
第一,准备阶段(9月2日-9月30日)
1、确定论文题目;
2、收集有关资料;
3、下达任务书;
4、完成开题报告。
第二,论文初稿阶段(9月底-11月底)
1、整理、分析资料;
2、调查研究、学术交流;
3、完成初稿。
第三,论文修改阶段(11底-次年3月中旬)
1、修改初稿;补充资料;
2、学术探讨、交流;
3、完成正式论文。
第四,论文定稿阶段(次年3月中旬-4月初)
1、确定正式论文;
2、完成译文;
3、正式打印论文、论文附件;
4、编写论文答辩大纲;
5、4月7日之前上交论文、答辩大纲。
第五,论文答辩阶段(次年4月8日-4月25日)
1、熟悉论文及有关资料;
2、准备参加论文答辩;
3、4月25日参加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