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7-12 (咸鱼)提供原创文章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在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平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我国的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完善,不断有声音呼吁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今年两会也有人大代表提出议案针对个人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让人们的目光再度聚焦个税改革。关于个税改革,我认为不仅仅是关注个税起征点。由于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加强调社会公平,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因此,探讨个税改革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可行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改革;家庭;公平;可行性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4
1.1研究的目的及意义-4
1.2研究现状-4
1.2.1国内研究现状-4
1.2.2国外研究现状-5
2 个税改革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可行性分析-5
2.1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优势-5
2.1.1 具有横向公平-5
2.1.2 纳税随纳税能力的提升而提升-7
2.1.3 防止夫妻间转移收入逃避税收-7
2.2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难点-8
2.2.1 不符合婚姻中性原则-8
2.2.2 累进税率和级距的不合理-9
2.2.3 较完善的税收征管水平-10
2.3 对上述难点的解决方案-11
2.3.1 对婚姻中第二收入者进行补偿-11
2.3.2 制定家庭优惠政策-11
2.3.3 加大低税率级距,降低最高边际税率-12
2.3.4 实行源泉扣缴、自行预缴与年度综合申报紧密结合的纳税申报制度-12
2.3.5 建立较为严密的涉税信息共享制度-13
2.3.6 加强民众纳税意识-13
3 个税改革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模拟分析-14
4 研究结论和建议-16
参考文献-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