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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研究了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定义、制度的构成、责任承担方式以及其免责事由,再联系我国大陆实情,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已有的先例,得出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的理论依据和意义,来更好的完善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并促进其发展。第三人侵害债权是指因为第三人采取故意的行为侵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且该第三人与债权关系人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随着社会经济生活不断复杂化,第三人为了达成非法目标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以非法手段对债权实现造成妨碍等问题时常发生,不仅不能良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其债权利益也没能够落到实处。由此看来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法律的作用才能发挥,其公平公正才能得以体现。
关键词:第三人侵害债权构成要件侵权行为免责事由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一)需要推进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建立的理论依据3
(二)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重要意义4
(三)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得以建立的现实基础4
二、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在我国(大陆)的实际情况 6
(一)他国普遍建立我国立法未明确确立6
(二)我国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有据可循7
(三)我国的司法实务已表现出对其的认可8
三、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构建 8
(一)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构成要件8
(二)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基本形态10
(三)第三人侵害债权承担责任及免责的一般方式和主要事由11
(四)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具体适用12
参考文献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