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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迁徙自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项权利,是人类对于适合居住环境的选择与追求的自由。基于种种原因,迁徙自由权在我国经历了一个从有到无的过程。但在现有的国情下,迁徙自由权必须得到保护与实现,因为它关乎着公民的宪法权利的实现,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是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表现形式。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四部宪法,只有1954年宪法第九十条规定了迁徙自由,但是由于计划经济的发展以及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的确立,之后的宪法中就没有关于迁徙自由的相关规定。尽管迁徙自由已不再是一个新问题,但就目前来说,有关迁徙自由的话题仍大多集中在宪法层面,即在宪法中要不要明确规定公民的迁徙自由,公民的迁徙自由应不应当成为公民一项重要的宪法性权利。对此,虽然大多数学者都从法治文明发展的形势和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做出了肯定的回答,但不论是在立法层面还是在实践领域都存在一定的距离。因此,那么,实现并保证我国公民的迁徙自由权就应当:一是迁徙自由权入宪;二是逐步分离我国户籍制度所牵连的利益,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户籍制度。
关键字 迁徙自由 二元户籍 宪法保障 宪法权利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基本理论的概述4
(一)迁徙自由权的概念和性质.4
(二)二元户籍制度概述.5
二、我国迁徙自由权的发展现状6
(一)实现迁徙自由面临的障碍.6
(二)迁徙自由权法律保护的历史与现状.8
三、迁徙自由权实现的必要性及可行性9
(一)实现迁徙自由权的必要性.9
(二)迁徙自由权实现的可行性.10
四、实现迁徙自由权的建议.12
参考文献
答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