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9-27 (小萌男)提供原创文章
【摘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进程中,政府和公民两个主体之间的公权力和私权利的碰撞和冲突导致信息公开不能真正切实的实施。从政府方面上看,政府对信息依旧偏重保密,公开程度较低,而且向公众提供信息的渠道较少,绝大部分信息处于封闭、闲置或半封闭、半闲置状态,许多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并不向利益相关人和公众公开,而是作为行政执法的内部规定来处理。构建一个合理而有序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便显得尤为重要:改变权力运行的方式,多部法律法规经过互相配合和衔接,在各种利益中进行取舍和平衡,并最终建成各利益方互成均势,社会、经济成本效益最大化的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权力,公民权利,制衡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1
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权利和权力分析-2
(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权利分析-2
1. 权利的主体-3
2. 权利的内容-3
(二)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政府公权力分析-8
1. 政府私利与信息垄断-8
2. 政府私利的抑制与信息公开-8
二、政府信息公开中私权利和公权力的关系冲突考察-9
1. 权力制衡与权力制约-9
2. 权利制约权力再分析-10
3. 法律中权力、权利和道德的有机结合-10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困境-10
1. 制度内缺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缺失-10
2. 制度外缺陷:政府信息公开困局的中国情境-1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中权利和权力的制衡问题-11
(一)限制权利主体的自由裁量权-12
1. 成立专业水平较高的专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构-12
2. 政府的“单一驱动”转为政府和社会的“双轮驱动”-12
3. 明确主管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职权.12
(二)权力的运行亟需问责制-13
1. “责”如何定-13
2. 问“谁”的责-14
3. “谁”来问责-14
(三)保障权利的有效制约-14
1. 公众网络诉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影响-14
2. 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运行模式的建议-14
结论-16
参考文献-17
附录-21
致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