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3-02 (天才(吴))提供原创文章
摘 要:共饮现象,可以说是同步于酒的诞生,集中体现了饮酒的社会功能。共饮而醉致人伤或死,由此产生责任问题。共饮致损的侵权责任,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理论学说也存在分歧,法官极大发挥着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判的结果并不鲜见,有违公平正义理念。共饮侵权的归责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在自由裁量之下,公平责任是发挥着补充作用的特殊的归责方式。一般而言,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但是在不同的归责原则之下会有相应变化。若受害者之外的其他共饮人存在过错,存在过错的共饮人则应承担侵权责任,若受害者之外的其他共饮人不存在过错,则受害者自行承担责任,无过错的共饮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公平责任适用的情况下,应对受害者适当补偿。
关键词:共同饮酒致损;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公平责任;责任构成;责任承担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引 言-1
2.共饮侵权的归责方式-1
2.1 过错责任原则-1
2.2 公平责任及其适用-2
2.2.1 补充律-2
2.2.2 公正律-3
2.2.3 (有明文规定时)优先律-3
2.2.4 (无明文规定时)类比律-3
3.共饮侵权的构成要件-4
3.1 违法行为-4
3.1.1 违法性形式与实质二分说-4
3.1.2 违法行为的方式-5
3.2 损害结果-6
3.3 因果关系-6
3.3.1 相当性判断-6
3.3.2 因果关系的断绝-7
3.4 过错-7
3.4.1 区分过错形态的意义-7
3.4.2 故意与行为方式-8
3.4.3 过失与行为方式-8
3.4.4 相当性与过错之间的关系-8
4.共饮侵权的责任承担-9
4.1 过错型——共饮者担责-9
4.1.1 故意-9
4.1.1.1 间接故意与责任承担-9
4.1.1.2 强迫行为的认定-10
4.1.2 过失-10
4.1.2.1 作为的过失-10
4.1.2.2 不作为的过失-11
4.1.2.3 过失的行为人-11
4.2 无过错型——共饮者补偿-12
4.3 无过错型——责任自负-13
5.余 论-14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