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3-02 (天才(吴))提供原创文章
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对于自身诉讼权利的意识不断提高,虚假诉讼的频繁出现,而其带来的影响十分恶劣。虚假诉讼屡屡得逞之因很多,其根源在于法律规制力度不够。世界各国针对虚假诉讼有其特殊的法律规范,如意大利、新加坡等,均对虚假诉讼进行规制,将其纳入妨害司法的范围之内。我国当前对于虚假诉讼的处理措施主要依赖于证据制度,将其与伪证罪等相提并论,并提出相应的处罚方式,但其处罚力度远远低于行为人可获非法利益,且执行难度大。因此,我国迫切需要一个完善的机制和程序来抵制虚假诉讼,并给予虚假诉讼行为相适应的处罚。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完善刑事立法,将虚假诉讼纳入《刑法》之中。通过研究虚假诉讼产生之原因及其危害性,即能证实其入罪之必要性,最终构想虚假诉讼罪之概念、构成要件、类罪选择、立法设置及罪数。妥善解决虚假诉讼问题,严惩虚假诉讼行为,才能维护司法权威,提高诉讼活动效率,减少或避免第三人损失。
关键词: 虚假诉讼 第三人 妨害司法 刑事责任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 言-1
一、虚假诉讼的定义-2
(一)虚假诉讼的概念-2
(二)虚假诉讼的特征-2
(三)虚假诉讼的类型-3
(四)虚假诉讼的成因-3
二、国内外关于虚假诉讼的法律规定-3
(一)新加坡的法律规定-3
(二)德国(及日本)的法律规定-4
(三)意大利的法律规定-4
(四)我国的法律规定-4
三、虚假诉讼入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4
(一)虚假诉讼与其他罪名的区分-4
(二)虚假诉讼入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6
四、增设“虚假诉讼罪”-7
(一)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7
(二)虚假诉讼罪的罪名及法定刑设计-7
(三)罪名及法定刑的设计依据-7
(四)认定虚假诉讼罪的相关问题-8
结论-9
参考文献-10
致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