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3-03 (天才(吴))提供原创文章
内容摘要: 互联网移动网络终端时代悄然到来,由此产生的手机软件客户端的使用日益广泛。本文主要在打车软件盛行的时代潮流下,结合全国首例“出租车因使用打车软件未搭乘路边乘客纠纷案”,将日常生活中打车软件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违约责任的基本概念,明确客运合同的性质以及订立合同的时间及方式。在此前提下,分析日常生活中的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以及目前较为单一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提出加强技术革新,增加因此造成的违约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的种类,创新相关险种的开发以保障打车软件使用过程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打车软件 合同成立 违约形式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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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打车软件之兴起及发展状况-1
(一)打车软件的兴起背景-1
(二)打车软件的发展状况-2
1.打车软件运行模式中的优缺点-2
2.打车软件中的法律风险-2
二、“专车拒载第一案”之法律评析-2
三、打车软件使用之行为性质认定-3
(一)打车软件中的法律关系-3
(二)新旧打车方式的差异-4
1.合同成立的时间及方式-4
2.选择权行使-4
3.履行合同-4
四、打车软件违约之责任分析-5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5
(二)使用打车软件的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5
1.全部不履行-5
2.不适当履行-5
(三)使用打车软件承担违约责任的现状-6
五、打车软件违约问题之法律完善-6
(一)完善违约责任追究制度-6
(二)贯彻落实诚实信用原则-7
(三)加强技术革新-7
(四)开发相应险种-7
(五)拓宽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7
六、结语-7
参考文献-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