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3-03 (天才(吴))提供原创文章
摘要:危险驾驶罪,作为一个步入刑法典为时不长的新罪,由之前仅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到目前须担刑责。反映这危险驾驶行为不仅仅从一个需要遏制的行政处罚行为上升到了需用更为严厉的刑法进行刑罚的罪名。虽经过两次修正案的修正,危险驾驶罪的内涵及外延已经扩大了不少,但对比目前的实际现状,危险驾驶罪的实际使用,即执法环节与司法环节,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本文通过对目前我国危险驾驶罪现状分析,对比国外相关国家立法规定,进一步提出完善危险驾驶罪的思路及建议。
关键词:危险驾驶罪,缺陷,改革,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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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危险驾驶罪的立法现状及犯罪构成要件-1
1.1危险驾驶入刑的社会背景及立法目的-1
1.2危险驾驶罪的立法规定及分析-2
1.2.1危险驾驶罪的概念-2
1.2.2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2
1.2.3危险驾驶罪的刑罚-3
1.2.4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3
1.3危险驾驶罪相关规定的缺陷-4
1.3.1行为类型过于狭窄-4
1.3.2情节规定不明确-4
1.3.3刑罚配置不完备-5
1.3.4危险驾驶罪适用范围过小-5
2部分国家对危险驾驶罪的立法规制-6
2.1部分国家相关立法-6
2.1.1美国立法-6
2.1.2俄罗斯立法-6
2.1.3日本立法-6
2.1.4英国立法-6
2.2部分国家相关立法规定与我国之对比-7
3完善我国危险驾驶罪的立法构想-7
3.1.1增设危险驾驶罪的其他适用情形-7
3.1.2适当加重醉酒状态的标准-7
3.1.3明确具体情形的判定标准-8
3.1.4适当增加危险驾驶罪的处罚力度-8
4结语-9
参考文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