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3-04 (天才(吴))提供原创文章
摘要 我国公民对建设用地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成为我们普遍关心的热点。《物权法》中规定,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而非住宅建设用地的续期要经过申请,但由于我国法律对此问题的规定并不完善,现有法律操作性不强,实际生活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办法十分模糊,以至于我国现行法律并不能有效解决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法律问题。但根据我国特有的国情,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又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分四个部分来论述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问题,主要从典型案例、立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着手分析,找到完善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的相关措施。
本文尝试结合各个领域对此问题的不同视角,主要采取文献研读、社会调查、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并借鉴国外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研究和规定,梳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来解读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制度。
关键词:建设用地使用权 续期 物权法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引言-1
2. 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其形成原因-1
2.1期限制度的现行法律规定及疏漏-1
2.2期限制度的形成的原因-3
3. 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存在的问题-4
3.1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侵犯了私有财产-5
3.2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实际操作性不强-5
4.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的法律应对-6
4.1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应遵循的原则-6
4.2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具体解决措施-7
结 语-10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