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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2月15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正式启用了少年法庭,以圆桌审判方式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关于未成年被告人杨某、张某犯盗窃罪一案,并进行了当庭宣判,实现了该涉未成年人刑事简易案件四个工作日内快审快结,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的合法权益。但随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少年法庭依附于基层法院受诸多限制,已经无法在真正意义上保护青少年被告人的自身利益。故少年法院的建设是迫切需要的,在少年法庭的基础上,建设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院。早在2012年,就有代表团在人大建议在我国设立少年法院,审理和青少年犯罪相关的案件。我国有设立少年法院的必要性,也已经基本具备了设立少年法院的条件。
关键词: 少年司法制度 中国特色 少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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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 设立少年法院的原因探究-1
(一) 未成年人在适用法律方面的特殊主体地位-1
(二) 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主体需要具备专业素质-1
(三) 未成年人案件在司法实践运用上的不足-2
二、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考察-3
(一) 少年司法体制的理论发展-3
(二) 我国少年司法体制的发展-3
(三) 我国少年司法体制的软肋-4
(三) 少年法院的管辖范围-5
四、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7
(一) 借鉴少年法庭的经验-7
(三)将少年法院的庭审进行延伸-9
参考文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