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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试用期的制度部分规定较为模糊,导致法律实施过程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立法宗旨难以实现。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事由的认定、试用期期限长度以及试用期和服务期条款竞合的问题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和社会关系紧密相关,对其进行研究存在着必要性。本文分为三部分对此问题进行探讨。第一部分,说明试用期的含义及其特点,以及我国法律关于试用期内劳动者权益的规定。第二部分,通过我国法院审理的涉及试用期的案件,引出试用期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针对我国试用期制度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立法提出建议。
关键词:劳动合同; 试用期; 劳动者权益; 劳动合同解除权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试用期制度概述-5
(一)试用期的定义及其基本特征-5
(二)我国试用期制度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5
二、我国试用期制度的争议性问题-7
(一)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认定-7
(二)在服务期届满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8
(三)试用期期限长短的问题-8
三、加强试用期内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构想-9
(一)用人单位方面-9
(二)法律法规方面-10
(三)监督管理方面-11
结语-11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