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7-15 (咸鱼)提供原创文章
摘要:反悔权,又称“冷静期制度”、“消费者撤回权”、“退货权”,指在购货合同订立后的一定合理、确定的期限内,消费者可以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退换所购货物,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的一项权利。自我国2014年首次规定消费者反悔权以来,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退货难、售卖假货次货等问题依然存在,消费者反悔权也被部分消费者滥用。因此,从法律层面、行政层面、社会层面完善我国消费者反悔权,对于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网络消费;消费者权利;反悔权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1
1.1-我国网络消费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1
1.2-国内外文献综述-2
1.2.1 国外相关文献-2
1.2.2 国内相关文献-2
2 我国网络消费者反悔权的立法现状及产生依据-3
2.1 反悔权的定义-3
2.2 立法现状概述-4
2.3 反悔权的产生依据-5
2.3.1 现实依据-5
2.3.2 理论依据-5
2.3.3 小结-5
3 国外消费者反悔权制度分析与启示-6
3.1 英国反悔权制度-6
3.2 美国反悔权制度-6
3.3 德国反悔权制度-7
3.4 对我国的启示-7
4 我国网络消费者反悔权实施现状分析-8
4.1 实践问题-8
4.1.1 退货难问题-8
4.1.2 消费者滥用反悔权-8
4.1.3 小结-9
4.2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9
4.2.1 退换货除外商品范围不够确定-9
4.2.2 行使期限计算标准不明确-9
4.2.3 规定消费者承担退换货的运费不够合理-9
4.3 监管不到位-10
4.4 权利救济路径不通畅-10
5 网络消费中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完善-10
5.1 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10
5.1.1 细化七日无理由退换货除外商品范围-10
5.1.2 明确七日无理由退换货行使期限-11
5.1.3 明确退换货运费承担者-11
5.2 加强对网购消费者反悔权的监管-11
5.2.1 加强行业监管-11
5.2.2 加强行政监管-12
5.3 健全网购消费者反悔权的司法救济机制-12
5.3.1 完善举证责任制度-12
5.3.2 健全相应的诉讼和纠纷解决机制-12
5.4 提高经营者自律和消费者维权意识-13
5.4.1 加强网络经营者自律-13
5.4.2 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13
6 结语-13
参考文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