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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经历了从诉讼关系人到诉讼第三人的转变。目前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仍然存在着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讼地位不明确、参诉事由单一、第三人权利救济制度交叉重合等问题。本文通过借鉴美国、德国、日本的第三人制度对我国的第三人制度提出了一些改善建议:明确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扩大参诉事由范围,整合协调第三人权利救济制度等等。
[关键词]诉讼第三人;独立请求权;权利救济
目录
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一、 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概述-2
(一)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的发展历程-2
(二)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的作用-3
二、美国、德国、日本第三人制度的立法考察-4
(一)美国的诉讼第三人制度-5
(二)德国的诉讼第三人制度-6
(三)日本的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6
(四)美国、德国、日本第三人制度对我国的启示-7
三、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8
(一)立法现状-8
(二)存在的问题-10
四、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的完善建议-11
(一)明确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11
(二)扩大参诉事由的范围-12
(三)整合协调第三人权利救济制度-12
参考文献-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