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1-28 (神笔马良)提供原创文章
摘要: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的现象屡见不鲜,对于所举之债的性质究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中,都观点不一。《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举之债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值得肯定的是该推定规则对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仍存在着问题。本文通过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而针对这些问题从立法层面、当事人和法官角度提出了具体的举措。
关键词: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推定规则;问题原因;问题对策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4
一、典型案例及通行裁判方法-4
(一)典型案例-4
(二)审判实践中两种通行的裁判方法-5
二、我国夫妻共同债务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5
(一)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5
(二)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夫妻另一方利。-5
(三)夫妻未举债方承担不必要义务有失公。-6
三、我国夫妻共同债务制度在实践中出现问题的成因-6
(一)立法原因-6
(二)当事人原因-8
(三)法官原因-9
四、我国夫妻共同债务制度在实践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对策-9
(一)从立法层面解决我国夫妻共同债务制度在实践中出现问题的对策-9
(二)从当事人角度解决我国夫妻共同债务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11
结 语-13
参 考 文 献-14
致 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