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1-30 (神笔马良)提供原创文章
摘要: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农村经历了大范围的拆迁,伴随着农民获得了拆迁安置房,有些人甚至获得了数套。由此而来的安置房买卖便火了起来。但是农村拆迁安置有着多种安置类型,拆迁安置房有多重性质,其买卖合同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对于以商品房安置的,若该商品房属于政策性商品房,属于限制交易类型,在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若该商品房属于完全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对于以“小产权房”安置的,其买卖行为不符合条件,一般认定为无效;对于以自建房屋安置的,当买卖双方都是农户时,其买卖合同为有效,当买卖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方是城市居民时,买卖合同效力有“有效说”和“无效说”之分。同时应该完善法律制度,建立一整套适合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买卖的规则和机制,减少合同纠纷。
关键词: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小产权房;商品房 ;制度完善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4
一、典型案例及争议问题-4
(一)典型案例-4
(二)争议问题-5
二、农村安置房的性质与分类-5
(一)农村拆迁安置房的性质-5
(二)农村拆迁安置房的分类-7
三、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8
(一)商品房安置之买卖合同效力-8
(二)小产权房安置之买卖合同效力-10
(三)自建房屋安置之买卖合同效力-11
四、完善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的法律制度建议-14
(一)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14
(二)改变“房地一体主义”-14
(三)探索农村房地产开发制度-14
(四)统一农村房屋拆迁标准-15
结 语-16
参 考 文 献-17
致 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