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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该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当今国情下其规定并不完善,本文试图从李天一案谈起阐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相关基础理论,并在与国际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下,结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浅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几点浅薄的建议,以期为该制度的完善和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些许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未成年人,记录封存,基础理论,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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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源起:李天一案-4
二、该制度在《刑事诉讼法》中设立-5
(一)此制度的立法规制-5
(二)现行的此制度及其法理基础-6
三、此制度的域外模式探究-7
(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国际公约中的体现-7
(二)英美法系国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有关规定-8
(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在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的规定-8
(四)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域外模式的启发与借鉴-9
四、我国此制度的不足之处-9
(一)此制度适用对象范围较小-10
(二)主体的适用缺乏明确性-10
(三)法条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并无配套的具体程序-10
(四)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适用的阶段过于狭窄-10
(五)不明确的例外规定使制度保护力度显得不足-11
五、关于完善我国此制度的几点建议-11
(一)适当的扩大适用对象范围-11
(二)进一步确定适用主体的范围-12
(三)建立统一合理的操作程序-13
(四)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阶段提前-13
(五)封存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14
结语-15
参考文献-16
致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