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12-06 (王妈妈)提供原创文章
摘要:2012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拉开了“营改增”的序幕,金融服务业也确定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纳入增值税征收的试点范围。本文根据我国税收的基本要求,自行设计出证券业“营改增”的基本方案,选取三家证券公司的年报数据进行增值税后的税负计算,分析比较,并结合实际,探究其在增值税改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证券业;税收负担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1
1.1研究目的及意义-1
1.2文献回顾-1
2 证券业“营改增”课税的理论分析-2
2.1 我国证券业“营改增”的概况-2
2.1.1 “营改增”的现状-3
2.1.2 证券业营业税的现状-3
2.2 证券业“营改增”的目的-3
2.2.1 “营改增”的利与弊-3
2.2.2 “营改增”后减轻税负的合理性分析-4
2.3 设计的证券业“营改增”具体方案-6
2.3.1 我国证券业征税范围的划分-6
2.3.2 纳税主体及计税方法的确定-7
2.3.3 税率的确定-8
3 证券业“营改增”税负变化的实证分析——基于对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9
3.1“营改增”后税负的测算-9
3.1.1中信证券-10
3.1.2海通证券-11
3.1.3光大证券-12
3.2“营改增”前后税负对比分析-14
4 政策建议与结论-14
4.1 证券业“营改增”存在的问题-14
4.1.1行业具有特殊性,可抵扣项目范围偏小-14
4.1.2分支机构多、业务量大,税收征管成本高-15
4.1.3业务复杂繁多,增值税项目难以确定-15
4.1.4 中央与地方的税权重新划分问题凸显-15
4.2 对证券业“营改增”制度设计的建议-16
4.2.1创新发票管理制度-16
4.2.2实行汇总缴税制度-16
4.2.3建立税收机关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机制-16
4.2.4 中央与地方的税权的重新划分-17
4.3 结语-17
参考文献-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