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7-05 (咸鱼)提供原创文章
摘要:网约车代表了新兴的“共享经济”模式,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日益严重,很有政府介入监管的必要。在这方面,英国伦敦政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文探讨了英国伦敦网络预约出租车监管的主要模式,剖析了主要监管措施背后的政策机理,分析了我国网约车监管主要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网约车监管中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启示。
关键词:网约车;伦敦模式;启示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1.1-我国网约车监管的现状-1
1.2-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的必要性-1
1.3-文献综述-2
2-网约车监管“伦敦模式”的显著成效及其借鉴价值-3
2.1-网约车监管“伦敦模式”的显著成效-3
2.1.1-便利伦敦居民出行-3
2.1.2 促进伦敦出租车市场开放和有序竞争-3
2.1.3 提高网约车的安全性和服务性-3
2.2 网约车监管“伦敦模式”的借鉴价值-4
2.2.1 与我国网约车监管困境相似-4
2.2.2 与我国网约车监管目标相同-4
3 网约车监管“伦敦模式”的基本经验-4
3.1 网约车监管“伦敦模式”的主要措施-4
3.1.1 黑色、迷你、网约车分类监管-4
3.1.2 网约车牌照的数量不受限制-5
3.1.3 严格监管平台准入及司机资质-5
3.1.4 强制实施平台与司机的高额保险义务-6
3.1.5 采用政府与平台合作监管-6
3.2 网约车监管“伦敦模式”的政策机理-7
3.2.1 分类监管发挥各自优势,满足出行需求-7
3.2.2 无牌照数量限制保持市场开放-7
3.2.3 平台、司机严格审查保证安全与服务质量-7
3.2.4 高额保险义务防范运营风险,间接实现数量管控-8
3.2.5 政府与平台合作监督,提高监管效率-8
4 新规下我国网约车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9
4.1 巡游车、网约车统筹管理,网约车的共享性质被吞没-10
4.2 本地牌照限制,容易引发腐败和寻租-10
4.3 准入监管不恰当,存在过严和过松-11
4.4 放松对网约车司机的服务要求,难以提升服务质量-11
4.5 平台数量过少,市场竞争不充分-11
4.6 政府部门监管能力不足,监管效率低-12
5 网约车监管“伦敦模式”对我国监管的启示-12
5.1 实施巡游车、网约车分类监管-12
5.2 设置高额保险要求,应对风险管控数量-13
5.3 合理推行网约车准入监管,重点提升服务质量-13
5.4 引入更多平台,实现监管下的充分竞争-14
5.5 提高政府部门监管能力,保障监管效率-14
5.6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借助社会力量合力监管-14
参考文献-16